关于开展城市立体绿化年活动的实施意见
平湖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平湖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钟埭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市属各单位:
为有效增加城市绿量,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努力实现国家园林城市创建目标,根据《平湖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国家园林城市创建工作的实施意见》(平政发〔2008〕168号),决定从2009年1月1日起至2009年12月31日,在市区范围内开展城市立体绿化年活动。为确保活动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经市政府同意,特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开展城市立体绿化年活动的重要意义
立体绿化又称垂直绿化,就是充分利用空间资源,在墙壁、阳台、窗台、屋顶、棚架等处栽种攀缘植物,以增加绿化覆盖率,改善居住环境。立体绿化是城市绿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占地少、投资省、易管理、见效快、效果佳等特点,它可以减少阳光直射、降低温度、增加空气湿度。同时,立体绿化也是节约型园林的具体体现,它综合利用城市空间资源,向空间索取绿化面积,既可提高城市绿化覆盖率,又可节约绿化用地,降低城市能耗。近年来,我市虽然加强了对屋顶绿化、围墙绿化等立体绿化工作的宣传,但对照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的标准,我市的立体绿化工作还较薄弱,存在对立体绿化工作认识不足,缺乏统一组织,绿化面积总量偏小,社会参与面不广,整体效果不佳等问题。因此,各部门、单位和广大市民要充分认识城市立体绿化对于加强城市生态建设,美化城市环境所起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增强立体绿化意识,大力开展立体绿化工作,为2009年创建成国家园林城市奠定良好的基础。
二、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生态学思想和节约集约用地为指导,围绕打造节约型城市园林这一目标,注重城市建设的循环性和环境共融性,因地制宜、形式多样地进行城市立体绿化建设,以缓解城市绿化建设用地紧张的矛盾,减少热岛效应,推动节能减排,促进城市生态和人居环境的和谐。
(二)工作目标。通过开展城市立体绿化年活动,有效增加城市绿量和绿视率。到2009年,市区主干道沿街90%以上的单位实施拆墙透绿,市区立体绿化总量达到5万平方米以上,中心城区内人均立体绿化面积达到0.5平方米以上,初步形成具有地方特色的空间立体绿化风格和特有都市景观。
三、实施方法和工作步骤
市区范围内各部门、单位、住宅小区要结合不同建筑物特点,广泛开展屋顶绿化、墙体及其它建筑、构造物的垂直绿化工作,特别要加大建筑墙壁、围墙、屋顶的立体绿化。
城市立体绿化年活动分以下三个步骤:
(一)前期准备阶段(2008年11 -12月)。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和召开会议等形式,广泛动员各部门、单位和广大市民积极参与城市立体绿化活动。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对重点地段和单位分解落实立体绿化任务(见附件),并将立体绿化成果作为2009年度绿化建设目标责任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
(二)全面实施阶段(2009年1-10月)。各部门、单位和广大市民依托墙壁、阳台、平台、窗台、屋顶、围墙、栏杆、棚架等,因地制宜,选择爬墙虎、凌霄、攀缘月季等相应的垂直绿化苗木开展立体绿化种植活动。有关部门、单位要按照立体绿化的建设任务,认真组织实施,并切实做好后期养护管理。市园林管理处要组织技术人员分组实地指导开展工作,及时解决疑难问题,确保实施工作有条不紊地开展。
(三)考核验收阶段(2009年11-12月)。市“创园办”将组织考核检查组对有关部门、单位立体绿化成果进行专项检查考核,将考核情况与部门、单位落实2009年度绿化建设责任书情况相挂钩。
四、工作措施和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城市立体绿化年活动由市“创园办”统一组织协调、监督管理。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把立体绿化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实行一把手负责制,要根据工作职责和责任分工,结合实际,认真制定本单位的工作方案和实施步骤,层层分解落实目标任务,安排专项资金,确保任务完成。新开工房屋建设项目应积极推广立体绿化,市规划建设部门在规划审批、施工图纸审查备案、绿化用地面积审核时要严格把关。
(二)政府引导,社会参与。鼓励已完工或在建建筑物、构筑物进行立体绿化改造和建设。动员社会、集体、个人共同参与,对在建的或近2年内完工且符合建筑安全的屋顶进行立体绿化改造。建立立体绿化评价机制,在“园林单位”和“园林小区”等评选活动中将立体绿化作为重要的评选条件。各新闻媒体要大力宣传立体绿化的重要意义,形成良好氛围,掀起城市立体绿化年活动的**。
(三)抓好重点,示范带动。市规划建设局要抓好立体绿化建设重点示范工程,带动市区周边建筑群的立体绿化。通过全社会共同努力,建成一批以屋顶绿化、墙体绿化、绿墙绿化为特色的立体绿化示范单位和示范小区,推进我市国家园林城市的创建。
附件:城市立体绿化年活动立体绿化建设项目任务表
平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八年十一月十三日
附件:
城市立体绿化年活动立体绿化建设项目任务表
| 序号 | 工程名称 | 地址 | 绿化形式 | 面积(M2) | 责任单位 |
| 1 | 当湖老宅 | 解放路 | 墙面 | 480 | 市园林处 |
| 2 | 智春园 | 解放路 | 墙面 | 250 | 市园林处 |
| 3 | 解放路公厕 | 解放路 当湖第一桥 | 墙面 | 160 | 市园林处 |
| 4 | 启元路公厕 | 葛家塘绿地 | 公厕 | 175 | 市园林处 |
| 5 | 城管局办公楼 | 东湖大道 | 墙面、屋顶 | 796 | 市园林处 |
| 6 | 规划建设局值班室 | 长胜路 | 墙面、屋顶 | 192 | 市园林处 |
| 7 | 新华路围墙 (南市菜场对面) | 新华南路 | 围墙 | 14 | 市园林处 |
| 8 | 当湖中学 体育看台西侧、围墙 | 新华南路 | 西立面 | 1000 | 市园林处 |
| 9 | 东升南村 (沿长胜路、东方路) | 长胜路、东方路 | 围墙、墙面 | 1371 | 市园林处 |
| 10 | 平湖市园林公司 | 启元路 | 墙面、屋顶 | 276 | 市园林处 |
| 11 | 新07省道立交桥 (平湖大道) | 新07省道 | 桥梁桥墩 | 1100 | 市园林处 |
| 12 | 气象观测站值班室 | 葛家塘绿地 | 墙面 | 102 | 市园林处 |
| 13 | 葛家塘绿地 门球场围栏 | 启元路 | 围栏 | 140 | 市园林处 |
| 14 | 启元路污水泵房 | 葛家塘绿地 | 墙面 | 158 | 市园林处 |
| 15 | 城关中学 | 新华路 | 围墙 | 98 | 市教育局 |
| 16 | 百花小学 | 新华南路 | 西围墙 | 186 | 市教育局 |
| 17 | 实验小学 | 梅园路 | 围墙 | 400 | 市教育局 |
| 18 | 广福园新村 西入口值班室 | 新华南路 | 墙面、围墙 | 540 | 当湖街道 |
| 19 | 东升东村沿长胜路 围墙、值班室 | 长胜路 | 围墙、墙面 | 420 | 当湖街道 |
| 20 | 庆丰新村值班室 | 新华北路 | 墙面 | 768 | 当湖街道 |
| 21 | 梅兰苑值班室 | 如意路、梅园路 | 墙面 | 900 | 当湖街道 |
| 22 | 孟秀新村围墙 | 宝塔路 | 围墙 | 414 | 当湖街道 |
| 23 | 如意路公厕 | 如意路 | 墙面 | 114 | 市环卫处 |
| 24 | 如意路垃圾中转站 | 如意路 | 围墙 | 3420 | 市环卫处 |
| 25 | 人民路公厕 (建国路东侧) | 人民路 | 围墙、墙面 | 177 | 市环卫处 |
| 26 | 环北二路污水泵房 | 环北二路 | 墙面 | 78 | 水务集团 |
| 27 | 古横桥水厂 | 南市路250号 | 围墙 | 802 | 水务集团 |
| 28 | 如意路2、3号 污水泵房 | 如意路 | 墙面、围墙 | 450 | 水务集团 |
| 29 | 南村书堆南、北公厕 | 南村书堆 | 墙面 | 200 | 城投集团 |
| 30 | 案山晓翠湖石、假山 | 东湖广场 | 墙面 | 132 | 城投集团 |
| 31 | 北原牧唱值班室 | 东湖广场 | 墙面 | 150 | 城投集团 |
| 32 | 公管所、地税局 值班室 | 当湖路 | 墙面 | 120 | 公管所、地税局 |
| 33 | 巡特警大队围墙 及值班室 | 当湖路 | 围墙、墙面 | 165 | 市公安局 |
| 34 | 庆丰新村警务站 | 新华北路 | 墙面 | 1008 | 市公安局 |
| 35 | 梅兰苑围墙 | 如意路、梅园路 | 围墙 | 900 | 物业公司 |
| 36 | 湖滨花园屋顶花园 | 环城东路 | 屋顶 | 1000 | 建设房产 |
| 37 | 鑫家苑屋顶绿地 | 南市路 | 屋顶 | 2000 | 山鑫房产 |
| 38 | 滨水广场屋顶花园 | 解放路 | 屋顶 | 600 | 财建房产 |
| 39 | 如意路移动基站 | 如意路 | 墙面 | 96 | 平湖移动 |
| 40 | 体育馆值班室、屋顶 | 环城东路 | 墙面、屋顶 | 350 | 市文体局 |
| 41 | 老年公寓围墙 值班室、配电房 | 如意路 | 围墙、墙面 | 2000 | 市民政局 |
| 合 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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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7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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