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防林体系建设工程招标文件 编号: XSCG2012-GK002
锡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中心,受市林业水利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具体组织实施本次城防林体系工程项目建设招标事宜。为保证所需工程价格合理、交工及时和服务周到,决定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具体招标事宜如下:
一、 招标内容及交付时间、地点:
(一)招标内容:锡林浩特市城防林体系工程项目。
招标 造林面积23320亩 。 具体分20个标段23个小班 :
1 标段(1、2小班)总面积640亩。1小班位于东出口307省道两侧,该区西起东二环与锡林大街交叉路口延307省道向东3400米,道路两侧各12米,总面积130亩。现有樟子松、杨树各2行,株行距为12 ×3米。现 规划树种为樟子松、杨树,配置方式为由内向外2行樟子松(H:4.2-4.5米),2行杨树(D:6-8cm),株行距:樟子松4 ×3米、杨树 3 ×3米。 2 小班位于东出口303国道两侧绿化,该区西起原火葬场延303国道向东3400米,道路两侧各50米,总面积510亩, 规划主要树种是樟子松、杨树、丁香、榆叶梅、红瑞木、珍珠梅。配置方式为由内向外花灌木组团, 团间距5米,每团14丛,向外5行樟子松(H:3.2-3.5米)、3行杨树(D:6-8cm)、5行樟子松(H:3.2-3.5米),3行杨树(D:6-8cm),株行距2.5 ×3米 。
2 标段(3小班)面积500亩,3标段(4小班)面积700亩,4标段(5小班)面积1000亩,位于207国道东侧,配置方式为沿公路向外种植200米,樟子松(H:2.2米---2.5米)与榆树混交(2行樟子松2行榆树);其余再向外樟子松(H:1.2米 — 1.5 米)与榆树混交(2行樟子松2行榆树),依次类推,四行一带,株行距2×4米,带间距6米。
5 标段(6小班)面积1000亩,位于207国道东侧,配置方式为沿公路外平均种植230米,樟子松(H:2.2米---2.5米)与榆树混交(2行樟子松 2行榆树);其余再向外樟子松(H:1.2米 — 1.5 米)与榆树混交(2行樟子松2行榆树),四行一带,株行距2×4米,带间距6米。
6 标段(7小班)面积1000亩,位于207国道东侧,配置方式为沿公路外平均种植160米,樟子松(H:2.2米---2.5米)与榆树混交(2行樟子松 2行榆树);其余再向外樟子松(H:1.2米 — 1.5 米)与榆树混交(2行樟子松2行榆树),四行一带,株行距2×4米,带间距6米。
7 标段(8小班)面积1000亩,位于207国道东侧,配置方式为沿公路外平均种植210米,樟子松(H:2.2米---2.5米)与榆树混交(2行樟子松 2行榆树);其余再向外樟子松(H:1.2米 — 1.5 米)与榆树混交(2行樟子松2行榆树),四行一带,株行距2×4米,带间距6米。
8 标段(9小班)面积1000亩,位于207国道东侧,配置方式为沿公路外种植平均290米,樟子松(H:2.2米---2.5米)与榆树混交(2行樟子松 2行榆树);其余再向外樟子松(H:1.2米 — 1.5 米)与榆树混交(2行樟子松2行榆树),四行一带,株行距2×4米,带间距6米。
9 标段(10小班)面积760亩,北起南市门金牛加油站沿207国道向南2200米道路两侧各70米,规划主要树种是樟子松、杨树、卫矛、丁香、榆叶梅、红瑞木、珍珠梅。配置方式为由内向外花灌木组团,团间距5米,一团14丛,向外2行丁香、樟子松(H:3.2-3.5米)隔株混交,又与2行樟子松(H:3.2-3.5米)隔行混交,3行杨树(D:6-8cm)与2行樟子松(H:3.2-3.5米)隔行混交,向外3行樟子松(H:3.2-3.5 米)、2行杨树(D:6-8cm)、3行樟子松(H:3.2-3.5米),株行距2.5 ×3米 。再向南3300米道路两侧各30米,配置方式为由内向外花灌木组团,团间距5米,一团14丛,向外1行柄扁桃、樟子松(H:3.2-3.5米)隔株混交,2行樟子松(H:3.2-3.5米)与2行榆树隔行混交,向外2行樟子松(H:3.2-3.5米),株行距2.5 ×3米 。
10 标段(11小班)面积3000亩、11标段(12小班)面积2000亩,位于锡林浩特市南山,配置方式沿207国道向外200米,种植樟子松(H:3.2-3.5米)与榆树混交(2行樟子松2行榆树),四行一带,株行距2 × 4 米,带间距6米,其余采取片状混交、散生木与随机组团配置,平均每亩50株(丛),树种为樟子松、云杉、红瑞木、杨树、银中杨、榆叶梅、丁香、刺梅、山桃、卫茅、连翘、山杏等。
12 标段(13小班、14小班)总面积1220亩,13小班位于207复线6公里至7公里道路两侧,面积为1000亩,规划主要树种是樟子松、杨树、榆树。配置方式为道路两侧由内向外种植2行樟子松(H:3.2-3.5米)、2行杨树(D:5-6cm),向外2樟子松(H:1.2-1.5米)与1行榆树混交,以此类推。株行距2 × 4 米。14小班位于207复线与南二环交界处向南1630米路段西侧,面积220亩,配置方式为道路两侧由内向外种植2行樟子松(H:3.2-3.5米)、 2行杨树(D:5-6cm),向外2樟子松(H:3.2-3.5米)与1行榆树混交,以此类推。株行距2 × 4 米。
13 标段(15小班)、14标段(16小班)、15标段(17小班)总面积3600亩,每标段面积均为1200亩,位于南山台地,规划主要树种是樟子松、榆树。配置方式为2行樟子松(H:0.3 — 0.5 米)与1行榆树隔行混交,株行距2×4米。
16 标段(18小班)、17标段(19小班)、18标段(20小班)总面积3900亩,每标段面积均为1300亩,位于城西,为补植区域,补植量为总面积的 50%。规划主要树种为樟子松、榆树。配置方式为在原有林带中补2行植樟子松(H:0.8米---1.0米)与1行榆树隔行混交,以此类推,株行距2×4 米。
19 标段(21小班、22小班)总面积600亩,21小班位于机场路两侧,长度2200米,面积180亩,规划树种为樟子松、杨树。配置方式为路东向外3行樟子松(H:3.2-3.5米)、2行杨树(D:6-8cm),路西向外2行樟子松(H:3.2-3.5米)、2行杨树(D6-8cm)、3行樟子松(H:3.2-3.5米)。株行距:杨树为2.5 × 4 米,樟子松3 × 4 米。22小班南起公铁立交桥(民禾物流园区),西至宏文路口,道路两侧50-70米,长度为北侧2580米,南侧2130米,面积420亩。规划主要树种为樟子松、杨树、丁香、榆叶梅、红瑞木、珍珠梅。民和物流门口向北900米,路北设计宽度为70米,配置方式为由内向外花灌木组团,团间距5米,一团5 丛,2行樟子松(H:4.7-5米)、2行杨树(D:6-8cm)、4行樟子松(H:4.7-5米)、3行杨树(D:6-8cm)、5行樟子松(H:4.7-5米),株行距:樟子松为4 × 4 米,杨树为3 × 4 米。再向西1680米设计宽度为50米,配置方式为由内向外花灌木组团,团间距5米,一团5丛,2行樟子松(H:4.7-5米)、2行杨树(D:6-8cm)、5行樟子松(H:4.7-5米)、2行杨树(D:6-8cm),樟子松株行距为4 × 4 米,杨树株行距为3 × 4 米。路南2130米设计宽度为60米,配置方式为由内向外花灌木组团,团间距5米,一团14丛,2行樟子松(H:4.7-5米)、2行杨树(D:6-8cm)、4行樟子松(H:4.7-5米)、2行杨树(D:6-8cm)、4行樟子松(H:4.7-5米),株行距:樟子松为4 × 4 米,杨树为3 × 4 米。
20 标段(23小班)面积1400亩,位于城西(原2003年造林地),在原有林带中补植榆树(H:0.8-1米),株行距2×4米。
上述标段具体造林地点详见标书附图。
二、报名条件:
(一)、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具有依法交纳税收和社会保障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二)、报名时应提交的资料:
1 、企业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原复印件加盖公章);
2 、机构代码证(原件及清晰复印件加盖公章)
3 、国税、地税税务登记证(原件及清晰复印件加盖公章)
4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5 、国家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许可生产、销售、施工的证件(原件及清晰复印件加盖公章)
6 、投标人的地址、单位全称、电话、传真、电子信箱、开户**及账号、联系人;
7 、其它有关资质证明,所涉及施工资质需带相应的工程资质证明原件。
三、报名获取标书时间及地点: 2012 年3月11日—2012年3月30日网上直接下载,统一交标书时间 2012 年4月 1日上午7:30时至8点30时之间,将标书密封,送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恕不接受。
投标地点: 锡林浩特市白马饭店四楼会议室
四、开标时间:2012年4月1日上午9:00
开标地点: 锡林浩特市白马饭店四楼会议室
联系单位:锡市政府采购中心(锡盟经济服务中心综合办公楼)
联系人: 李慧 高娃
联系电话:0479—8222631 传真: 8222631
二 〇 一二年三月十九日
第一部分 招标采购邀请函
公司/企业:
内蒙古锡林浩特市政府采购中心受 采购人 委托,现对 锡林浩特市 “锡林浩特市城防林体系建设” 工程 进行公开招标 采购,特邀你企业(公司)参与投标活动,我中心定于2012年4月1日正式开标,请你公司按时投标。
地址:锡林浩特市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 李慧 高娃
电话:0479 — 8222631
邮编:026000
锡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 〇 一二年三月十九日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1 、项目说明
1.1 招标范围及方式
此次采购人确定的招标范围是 “锡林浩特市城防林体系建设” 项目 进行采购,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投标人可以对招标内容中的一个或数个 标段 进行投标
1.2 投标人资格
在中国境内注册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专业经营能力的供应商,均可参加投标 。
1.3 投标费用
无论招标活动的结果如何,投标人将承担所有与准备和递交投标文件有关的费用,采购机构在任何情况下不负责该费用。
2 、招标文件
2.1 招标活动及其全过程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约束和规范。招标文件由招标文件目录所列内容组成。
2.2 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须知、格式、条款和要求。投标人的投标未对招标文件做出全面的响应,投标人将承担其风险。
3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3.1 对招标文件提出澄清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日期五天前以书面的形式(信件、传真)通知到采购机构。
3.2 采购机构对投标截止日期五天前收到的任何澄清要求将视情况以书面形式(信件、传真)予以答复,并将不标明查询来源的答复内容以书面形式(信件、传真)送达每一个投标人。
3.3 在投标截止日期前,采购机构有权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3.4 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传真、信函)或E-mai1形式通知所有被邀请的投标人,对方应立即以书面形式确认已收到该修改文件。
3.5 如出现较大的修改和补充,为给投标人足够的时间修正投标文件,采购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酌情推迟投标截止日期和开标日期,并以书面或网上公告通知投标人。
4 、投标文件的编写
4.1 投标文件由一份正本、四份副本组成,投标文件需包括以下(1)--(16)的基本内容:
(1) 投标书(格式见附件1)。
(2) 法人代表授权书(格式见附件2)。
(3) 唱标一览表(格式见附件3)。
(4) 投标所需明细及价格表, 其它未含在报价范围内的配件价格表 ( 格式见附件4)
(5) 投标所需 技术附件(包括组织设计),按照招标内容及技术规格要求,由投标人视需要自行编制。
(6)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格式见附件5)。
(7) 投标人资格、资信证明等文件(附件6)。
(8) 工程等采购 计划。
(9) 售后服务承诺: 提供良好的后期抚养管理和技术支持
(10) 招标技术文件所规定的文件: 履行合同能力说明,同类项目的业绩说明,以及招标人认为可以证明投标人是合格的,而且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其它材料,证明投标人提供的承包服务是合法的,是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
(11) 所采购工程应具合格证明。
(12) 近三年干旱、半干旱地区业绩并付相关合同文件。
(13) 将唱标一览表(格式见附件3)、放入一个密封的小信封内(注目内容)并装入投标文件正本的密封袋内。以上内容不可缺少,否则将被视为废标。
(14) 营业执照正本和副本、生产经营许可证、承揽代理授权书、重合同守信用等相关证件。
(15) 质量保证措施。
(16) 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它问题。
4.2 投标人应填写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投标书、全部附件、表格及其第四款所要求的文件;投标书要求编写目录,装订成书的样式,前后硬皮封面。
4.3 投标文件由法人代表或法人授权代表签字。
4.4 投标文件及资料无论投标人是否中标均不退还。
4.5 投标人应充分理解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投标文件一经提出即表明投标人已经充分理解并完全确认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具有法律效力。投标人与采购机构任何人的口头协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任何条款和内容。
4.6 唱标一览表为开标大会上唱标的内容,要求按格式填写,统一规范,不得自行增减内容。
5 、投标所需 工程 的合格性
5. 工程的主要技术性能指标。
5.2 一份详细的投标所需苗木及设备清单。包括:苗木及设备规格、苗木及设备报价。
5.3 工程设备的生产许可证和权威机构出具的质量鉴定证书。
6 、投标报价
6.1 所有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
6.2 投标人按统一格式的《投标所需苗木及设备及价格表》(见招标文件附件4)的内容填写,并由法人或法人授权代表签署。
投标价格包括所需苗木及设备(含所有税费)、包装费、运杂费、各项保险费等使用达到城防林验收标准的全部费用。
6.3 投标人的投标价格严格按价格表所报价格为依据。如投标人提出可调整的价目表,则会被认为不负责任而被拒绝。在总价与分项单价不符时,以分项单价为准。
6.4 投标人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7 、投标保证金
7.1 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每家投标商交5万元。
7.2 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提交,保证金于2012年3月30日至3月31日统一交政府采购中心1016室,如不交保证金视为无效投标。
收款人:锡林浩特市政府采购中心1016室
7.3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7.4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供货合同生效后,按规定无息退还。
7.5 落标方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人与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按规定无息退还。
8 、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8.1 组成投标文件的各项资料均应遵守本条规定。
8.2 投标人应填写全称,并加盖印章。
8.3 投标文件不得涂改和增删,如有修改,必须盖章或由同一签署人签字。
8.4 投标文件的正本必须用永久性字迹填写和打印,副本可用复印件,如出现差异,以正本为准。
8.5 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述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9 、投标文件的递交
9.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投标人将投标文件正本1份和副本4份分别装入密封袋中,并标明“正本”和“副本”。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印章或法人代表(授权代表)签字,封面上注明标书编号、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并注明“开标时启封”字样。如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密封,所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9.2 投标截止时间。
(1) 投标文件原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派专人送到指定的投标地点。
(2) 采购机构推迟投标截止时间时,将以书面(信函、传真)的形式通知投标人。采购机构和投标人的权利和义务将受新的截止时间的约束。
9.3 无效的投标。
(1) 投标文件未按要求密封。
(2) 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加盖印章和签字。
(3) 投标文件未按规定格式、内容填写。
(4) 在投标文件中有两个以上的报价,且未明确哪个报价有效。
(5) 传真投标。
(6)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
(7) 其它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
9.4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 投标以后,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通过书面通知来更改或撤回投标,采购机构将予以接受,但不退还投标文件。
(2) 投标人将修改投标文件的书面材料,送交采购机构时须符合密封和标记要求。
(3) 投标人撤回投标必须有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署的正式文件,以书面(信函、传真)形式通知采购机构。撤回投标的时间以送达采购机构或邮件到达日戳为准。
(4) 在投标截止日之后,投标人不得对投标文件进行修改和撤回,否则,采购机构有权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10 、开标
10.1 采购机构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主持开标。采购人代表、投标人代表、评委、监察人员及工作人员等参加。
10.2 统一递交标书。
投标人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时间、地点,统一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递交至指定的工作人员。
10.3 开标前查验投标文件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拆封,进行唱标。
10.4 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
(1) 在投标文件拆封后的开标、评标过程中,采购机构将检查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内容是否完整,价格构成有无计算错误,文件签署是否齐全。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 对价格的计算错误按以下原则修正:
① 如单价乘以数量不等于总价,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
② 同一数据如大写与小写不一致,以大写为准修正。
(3) 与招标文件有重大偏离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4) 在对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议前,采购机构将决定每一投标是否对招标文件的要求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
(5) 实质性的响应系指投标文件符合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及规定而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权。
(6) 重大偏离或保留权系指实质上影响到合同条款范围、质量或指与招标文件有实质性不一致,限制了合同条款采购人的权利和投标人的义务。而该重大偏离或保留权将影响投标人的竞争地位。
(7) 采购机构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是基于投标文件内容本身而非外部的证据。
(8) 采购机构将拒绝被定为非响应性的投标,投标人不能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合之处而使其投标成为响应性投标。
11 、唱标。
公开宣读合格的投标文件的唱标一览表,并填写开标记录。
11.1 投标文件的澄清。
(1) 采购机构有权就投标文件中的含混之处向投标人提出询问或澄清要求。投标人须按采购机构的通知派技术或商务人员进行答疑和澄清。
(2) 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澄清,不得更改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除非在核价中发现明显的数字(如小数点)错误。
(3) 投标人对澄清的问题,均须提供有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署的书面答复,并作为投标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
12 、投标有效期
12.1 自规定的开标之日起三十天为投标有效期。
12.2 若遇特殊情况,采购机构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信件、传真)往来。投标人可以拒绝上述要求。如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不能对投标文件进行修改。
13 、评标
13.1 采购机构将组建由技术、经济和其他有关方面专家组成的评标委员会,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人员不得进入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将对有效的投标进行评价和比较。
13.2 评标过程保密原则。
(1) 开标之后直至授予投标人合同止,有关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资料及授标意向等要严格保密,不得向投标人和其它人员透露。
(2) 评标期间,投标人如果有企图对评标施加影响的行为,将会导致投标被拒绝。
13.3 评标原则。
评标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综合考虑以下因素:
(1) 投标人的对造林工程的技术力量,服务能力
(2) 投标 种苗 的质量和可靠性;
(3) 造林工程的施工期限;
(4) 投标人近两年内与招标相同规格或相近规格的业绩,以有效合同或用户反馈意见表(复印件)为考核依据;
(5) 后期抚育管理及质量保证;
(6) 投标人的资质和经营信誉;
(7)评标委员会认为必须考虑的其它问题。
14 、中标条件
14.1 投标文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14.2 综合评价优秀;
14.3 有执行合同的能力;
14.4 评标委员会有权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方案,同时有权选择投标范围内的任何部分。
14.5 投标人获得合同后不得将所获合同进行转包。
15 、评标定标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价法进行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完成评标后,写出评标报告。
报价最低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合同将授予对采购人最为有利的投标人。
16 、最终审查
16.1 最终审查的对象是招标项目的中标候选人。
16.2 最终审查的内容是对中标候选人投标标的的生产条件、 仪器设备 质量、投标人资格、信誉以及采购人认为有必要了解的其它问题作进一步的考察。
16.3 最终审查的方式。
(1) 对预中标候选人进行询问。
(2) 对预中标候选人进行实地考察。
16.4 接受最终审查的预中标候选人,必须如实回答和受理采购人的询问和考察,并提供相关的资料。
16.5 如果审查结果评价最优的投标人不符合中标条件,则依次考察下一名预中标候选人。
17 、中标及落标通知
17.1 投标文件有效期满前,采购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发放中标及落标通知书。
17.2 当中标人按规定与采购人签订经济合同后,采购机构将向其它投标人发出落标通知,并按规定时间无息退还投标保证金。
17.3 中标通知书将是经济合同的组成部分。
18 、合同的签订
中标人在接到中标通知后,必须在中标通知规定的时间内,派授权代表到指定地点,在采购机构的参与下,依据招标文件规定的合同条款,与采购人进行商务谈判并签订供货合同。否则,采购机构按开标后投标人撤回投标处理。
第三部分 技术规范和要求
1 、 前言
本次招标选择的投标人将为锡林浩特市城防林体系营造林工程,提供工程建设服务,为锡市生态建设打下基础。所用资金为工程建设专用资金。本次共有营造林工程按地段、工程措施不同分成 20 标段,投标人可就一个或几个标段进行投标。
2 、基本要求
2.1 对投标人的基本要求
投标文件的章节应该 编排有序,投标商必须针对技术部分中有关要求逐个或分块作出实质性响应,其响应必须与招标内容采用同样的顺序。
对技术部分需求的应答至少包含以下具体细节:
( 1 )提供所投标段的施工组织设计和实施保障措施,包括:施工准备、施工组织、进度安排、技术措施、保障措施、竣工时间、申请验收时间等,并作详细说明。
( 2 )所使用产品(苗木等)的来源及质量保证。
( 3 )技术支持与售后服务的说明。
2.2 、主要技术内容及要求
1 小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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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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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合计 |
不包括设计费、利税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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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苗木费 |
55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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樟子松(4.2-4.5M) |
株 |
2610 |
|
|
杨树(D6-8CM) |
株 |
2946 |
半冠 |
|
二、整地 |
|||
|
1m ×1m×1m |
穴 |
5556 |
|
|
三、栽植费 |
包括覆膜、施肥 |
||
|
杨树 |
株 |
2946 |
|
|
樟子松 |
株 |
2610 |
|
|
支撑 |
株 |
5556 |
|
|
四、抚育管理费 |
三年 |
||
|
1 、抚育浇水 |
亩 |
130 |
包括修枝、施肥、除草 |
2 小班
|
项目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
一、苗木费 |
50320 |
||
|
樟子松( H3.2-3.5M) |
株 |
27200 |
|
|
杨树( D6-8CM) |
株 |
13600 |
半冠 |
|
丁香组团景观 (H1.2-1.5M20 分枝以上) |
丛 |
2380 |
|
|
榆叶梅组团景观 (H1.2-1.5M20 分枝以上) |
丛 |
2380 |
|
|
红瑞木组团景观 (H1.2-1.5M20 分枝以上) |
丛 |
2380 |
|
|
珍珠梅组团景观 (H1.2-1.5M20 分枝以上) |
丛 |
2380 |
|
|
二、整地 |
|||
|
1m × 1m × 1m |
穴 |
50320 |
|
|
三、栽植费 |
包括覆膜、施肥 |
||
|
大樟子松 |
株 |
27200 |
|
|
其它 |
株 |
23120 |
|
|
支撑 |
株 |
40800 |
|
|
四、抚育管理费 |
三年 |
||
|
1 、抚育浇水 |
亩 |
510 |
包括修枝、施肥、除草 |
3 小班
|
项目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
一、苗木费 |
37000 |
||
|
樟子松(H2.2-2.5M) |
株 |
11470 |
|
|
樟子松(H1.2-1.5M) |
株 |
7030 |
|
|
榆树(D1-2CM) |
株 |
18500 |
|
|
二、整地 |
|||
|
1m ×1m×1m |
穴 |
37000 |
|
|
三、栽植费 |
|||
|
大樟子松 |
株 |
11470 |
包括覆膜、施肥 |
|
其他 |
株 |
25530 |
|
|
支撑 |
株 |
11470 |
|
|
四、抚育管理费 |
三年 |
||
|
1 、抚育浇水 |
亩 |
500 |
包括施肥、除草、修枝 |
4 小班
|
项目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
一、苗木费 |
51800 |
||
|
樟子松(H2.2-2.5M) |
株 |
2590 |
|
|
樟子松(H1.2-1.5M) |
株 |
23310 |
|
|
榆树(D1-2CM) |
株 |
25900 |
|
|
二、整地 |
|||
|
1m ×1m×1m |
穴 |
51800 |
|
|
三、栽植费 |
|||
|
大樟子松 |
株 |
2590 |
包括覆膜、施肥 |
|
其他 |
株 |
49210 |
|
|
支撑 |
株 |
2590 |
|
|
四、抚育管理费 |
三年 |
||
|
1 、抚育浇水 |
亩 |
700 |
包括施肥、除草、修枝 |
5 小班
|
项目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
一、苗木费 |
74000 |
||
|
樟子松(H2.2-2.5M) |
株 |
11100 |
|
|
樟子松(H1.2-1.5M) |
株 |
25900 |
|
|
榆树(D1-2CM) |
株 |
37000 |
|
|
二、整地 |
|||
|
1m ×1m×1m |
穴 |
74000 |
|
|
三、栽植费 |
|||
|
大樟子松 |
株 |
11100 |
包括覆膜、施肥 |
|
其他 |
株 |
62900 |
|
|
支撑 |
株 |
11100 |
三架 |
|
四、抚育管理费 |
三年 |
||
|
1 、抚育浇水 |
亩 |
1000 |
包括施肥、除草、修枝 |
6 小班
|
项目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
一、苗木费 |
74000 |
||
|
樟子松(H2.2-2.5M) |
株 |
11470 |
|
|
樟子松(H1.2-1.5M) |
株 |
25530 |
|
|
榆树(D1-2CM) |
株 |
37000 |
|
|
二、整地 |
|||
|
1m ×1m×1m |
穴 |
74000 |
|
|
三、栽植费 |
|||
|
大樟子松 |
株 |
11470 |
包括覆膜、施肥 |
|
其他 |
株 |
62530 |
|
|
支撑 |
株 |
11470 |
|
|
四、抚育管理费 |
三年 |
||
|
1 、抚育浇水 |
亩 |
1000 |
包括施肥、除草、修枝 |
7 小班
|
项目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
一、苗木费 |
74000 |
||
|
樟子松(H2.2-2.5M) |
株 |
6660 |
|
|
樟子松(H1.2-1.5M) |
株 |
30340 |
|
|
榆树(D1-2CM) |
株 |
37000 |
|
|
二、整地 |
|||
|
1m ×1m×1m |
穴 |
74000 |
|
|
三、栽植费 |
|||
|
大樟子松 |
株 |
6660 |
包括覆膜、施肥 |
|
其他 |
株 |
67340 |
|
|
支撑 |
株 |
6660 |
|
|
四、抚育管理费 |
三年 |
||
|
1 、抚育浇水 |
亩 |
1000 |
包括施肥、除草、修枝 |
8 小班
|
项目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
一、苗木费 |
74000 |
||
|
樟子松(H2.2-2.5M) |
株 |
7770 |
|
|
樟子松(H1.2-1.5M) |
株 |
29230 |
|
|
榆树(D1-2CM) |
株 |
37000 |
|
|
二、整地 |
|||
|
1m ×1m×1m |
穴 |
74000 |
|
|
三、栽植费 |
|||
|
大樟子松 |
株 |
7770 |
包括覆膜、施肥 |
|
其他 |
株 |
66230 |
|
|
支撑 |
株 |
7770 |
三架 |
|
四、抚育管理费 |
三年 |
||
|
1 、抚育浇水 |
亩 |
1000 |
包括施肥、除草、修枝 |
9 小班
|
项目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
一、苗木费 |
74000 |
||
|
樟子松(H2.2-2.5M) |
株 |
16280 |
|
|
樟子松(H1.2-1.5M) |
株 |
20720 |
|
|
榆树(D1-2CM) |
株 |
37000 |
|
|
二、整地 |
|||
|
1m ×1m×1m |
穴 |
74000 |
|
|
三、栽植费 |
|||
|
大樟子松 |
株 |
16280 |
包括覆膜、施肥 |
|
其他 |
株 |
57720 |
|
|
支撑 |
株 |
16280 |
|
|
四、抚育管理费 |
三年 |
||
|
1 、抚育浇水 |
亩 |
1000 |
包括施肥、除草、修枝 |
10 小班
|
项目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
一、苗木费 |
55484 |
||
|
樟子松(H3.2-3.5M) |
株 |
31240 |
|
|
杨树(D6-8CM) |
株 |
3432 |
半冠 |
|
榆树(D1-2CM) |
株 |
3168 |
|
|
丁香(H1.2-1.5M20分 枝 以上) |
丛 |
4378 |
|
|
柄扁桃(H1.2-1.5M20分 枝 以上) |
丛 |
1716 |
|
|
榆叶梅组团景观(H1.2-1.5M20分 枝 以上) |
丛 |
3850 |
|
|
红瑞木组团景观(H1.2-1.5M20分 枝 以上) |
丛 |
3850 |
|
|
珍珠梅组团景观(H1.2-1.5M20分 枝 以上) |
丛 |
3850 |
|
|
二、整地 |
|||
|
1m ×1m×1m |
穴 |
55484 |
|
|
三、栽植费 |
包括覆膜、施肥 |
||
|
大樟子松 |
株 |
31240 |
|
|
其它 |
株 |
24244 |
|
|
支撑 |
株 |
34672 |
|
|
四、抚育管理费 |
三年 |
||
|
1 、抚育浇水 |
亩 |
760 |
包括修枝、施肥、除草 |
11 小班
|
项目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
一、苗木费 |
124800 |
||
|
樟子松(H2.2-2.5M) |
株 |
53400 |
|
|
云杉(H2.2-2.5M) |
株 |
9000 |
|
|
榆树(D1-2CM) |
株 |
44400 |
|
|
花灌木(H1.2-1.5M20分 枝 以上) |
丛 |
18000 |
|
|
二、整地 |
|||
|
1m ×1m×1m |
穴 |
124800 |
|
|
三、栽植费 |
包括覆膜、施肥 |
||
|
大树 |
株 |
62400 |
|
|
小树 |
株 |
62400 |
|
|
支撑 |
株 |
62400 |
三架 |
|
四、抚育管理费 |
三年 |
||
|
1 、抚育浇水 |
亩 |
3000 |
包括修枝、施肥、除草 |
12 小班
|
项目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
一、苗木费 |
94000 |
||
|
樟子松(H4.7-5M) |
株 |
1000 |
|
|
樟子松(H3.2-3.5M) |
株 |
4000 |
|
|
樟子松(H2.2-2.5M) |
株 |
11000 |
|
|
樟子松(H1.2-1.5M) |
株 |
5000 |
|
|
云杉(H4.2-4.5M) |
株 |
500 |
|
|
云杉(H3.2-3.5M) |
株 |
2000 |
|
|
云杉(H2.2-2.5M) |
株 |
9500 |
|
|
云杉(H1.2-1.5M) |
株 |
3000 |
|
|
榆树(H1.2-1.5M) |
株 |
5000 |
|
|
杨树(D3-4CM) |
株 |
5000 |
半冠 |
|
卫矛(H1.6-1.8M) |
株 |
3000 |
|
|
山桃(H1.6-1.8M) |
株 |
2000 |
|
|
山杏(H1.2-1.5) |
株 |
5000 |
|
|
花灌木(H1.2-1.5M20分支 枝 上) |
丛 |
39000 |
|
|
二、整地 |
|||
|
1m ×1m×1m |
穴 |
94000 |
|
|
三、栽植费 |
包括覆膜、施肥 |
||
|
大树 |
株 |
28000 |
|
|
其它 |
株 |
66000 |
|
|
支撑 |
株 |
28000 |
三架 |
|
四、抚育管理费 |
三年 |
||
|
1 、抚育浇水 |
亩 |
2000 |
包括修枝、施肥、除草 |
13 小班
|
项目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
一、苗木费 |
83012 |
||
|
樟子松(H3.2-3.5M) |
株 |
1500 |
|
|
樟子松(H1.2-1.5M) |
株 |
53342 |
|
|
榆树(D1-2CM) |
株 |
26670 |
|
|
杨树(D5-6CM) |
株 |
1500 |
半冠 |
|
二、整地 |
|||
|
1m ×1m×1m |
穴 |
83012 |
|
|
三、栽植费 |
|||
|
大樟子松 |
株 |
1500 |
包括覆膜、施肥 |
|
其他 |
株 |
81512 |
|
|
支架 |
株 |
3000 |
三架 |
|
四、抚育管理费 |
三年 |
||
|
1 、抚育浇水 |
亩 |
1000 |
包括修枝、施肥、除草 |
14 小班
|
项目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
一、苗木费 |
18200 |
||
|
樟子松(H3.2-3.5M) |
株 |
11590 |
|
|
杨树(D5-6CM) |
株 |
1630 |
半冠 |
|
榆树(D1-2CM) |
株 |
4980 |
|
|
二、整地 |
|||
|
1m ×1m×1m |
穴 |
18200 |
|
|
三、栽植费 |
包括覆膜、施肥 |
||
|
樟子松 |
株 |
11590 |
|
|
其他 |
株 |
6610 |
|
|
支撑 |
株 |
13220 |
三架 |
|
四、抚育管理费 |
三年 |
||
|
1 、抚育浇水 |
亩 |
220 |
包括修枝、施肥、除草 |
15 小班
|
项目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
一、苗木费 |
99600 |
||
|
樟子松(H30-50CM) |
株 |
66400 |
|
|
榆树(H1.2-1.5M) |
株 |
33200 |
|
|
二、整地 |
|||
|
0.6m ×0.6m×0.6m |
穴 |
99600 |
|
|
三、栽植费 |
株 |
99600 |
包括覆膜、施肥 |
|
四、抚育管理费 |
三年 |
||
|
1 、抚育浇水 |
亩 |
1200 |
包括施肥、除草、修枝 |
16 小班
|
项目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
一、苗木费 |
99600 |
||
|
樟子松(H30-50CM) |
株 |
66400 |
|
|
榆树(H1.2-1.5M) |
株 |
33200 |
|
|
二、整地 |
|||
|
0.6m ×0.6m×0.6m |
穴 |
99600 |
|
|
三、栽植费 |
株 |
99600 |
包括覆膜、施肥 |
|
四、抚育管理费 |
三年 |
||
|
1 、抚育浇水 |
亩 |
1200 |
包括施肥、除草、修枝 |
17 小班
|
项目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
一、苗木费 |
99600 |
||
|
樟子松(H30-50CM) |
株 |
66400 |
|
|
榆树(H1.2-1.5M) |
株 |
33200 |
|
|
二、整地 |
|||
|
0.6m ×0.6m×0.6m |
穴 |
99600 |
|
|
三、栽植费 |
株 |
99600 |
包括覆膜、施肥 |
|
四、抚育管理费 |
三年 |
||
|
1 、抚育浇水 |
亩 |
1200 |
包括施肥、除草、修枝 |
18 小班
|
项目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
一、苗木费 |
53950 |
||
|
樟子松(H1.2-1.5M) |
株 |
35967 |
|
|
榆树(D1-2CM) |
株 |
17983 |
|
|
二、整地 |
|||
|
1m ×1m×1m |
穴 |
53950 |
|
|
三、栽植费 |
株 |
53950 |
包括覆膜、施肥 |
|
四、抚育管理费 |
三年 |
||
|
1 、抚育浇水 |
亩 |
1300 |
包括施肥、除草、修枝 |
19 小班
|
项目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
一、苗木费 |
53950 |
||
|
樟子松(H1.2-1.5M) |
株 |
35967 |
|
|
榆树(D1-2CM) |
株 |
17983 |
|
|
二、整地 |
|||
|
1m ×1m×1m |
穴 |
53950 |
|
|
三、栽植费 |
株 |
53950 |
包括覆膜、施肥 |
|
四、抚育管理费 |
三年 |
||
|
1 、抚育浇水 |
亩 |
1300 |
包括施肥、除草、修枝 |
20 小班
|
项目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
一、苗木费 |
53950 |
||
|
樟子松(H1.2-1.5M) |
株 |
35967 |
|
|
榆树(D1-2CM) |
株 |
17983 |
|
|
二、整地 |
|||
|
1m ×1m×1m |
穴 |
53950 |
|
|
三、栽植费 |
株 |
53950 |
包括覆膜、施肥 |
|
四、抚育管理费 |
三年 |
||
|
1 、抚育浇水 |
亩 |
1300 |
包括施肥、除草、修枝 |
21 小班
|
项目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
一、苗木费 |
9385 |
||
|
樟子松(H3.2-3.5M) |
株 |
5865 |
|
|
杨树(D6-8CM) |
株 |
3520 |
半冠 |
|
二、整地 |
|||
|
1m ×1m×1m |
穴 |
9385 |
|
|
三、栽植费 |
包括覆膜、施肥 |
||
|
杨树(D6-8CM) |
株 |
3520 |
|
|
樟子松 |
株 |
5865 |
|
|
支撑 |
株 |
9385 |
三架 |
|
四、抚育管理费 |
三年 |
||
|
1 、抚育浇水 |
亩 |
180 |
包括修枝、施肥、除草 |
22 小班
|
项目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
一、苗木费 |
23016 |
||
|
樟子松(4.7-5M) |
株 |
10740 |
|
|
杨树(D6-8CM) |
株 |
6580 |
半冠 |
|
丁香(H1.2-1.5M20分 枝 以上) |
丛 |
1424 |
|
|
榆叶梅组团景观(H1.2-1.5M20分 枝 以上) |
丛 |
1424 |
|
|
红瑞木组团景观(H1.2-1.5M20分 枝 以上) |
丛 |
1424 |
|
|
珍珠梅组团景观(H1.2-1.5M20分 枝 以上) |
丛 |
1424 |
|
|
二、整地 |
|||
|
1m ×1m×1m |
穴 |
23016 |
|
|
三、栽植费 |
包括覆膜、施肥 |
||
|
大樟子松 |
株 |
10740 |
|
|
其它 |
株 |
12276 |
|
|
支撑 |
株 |
17320 |
三架一拐 |
|
四、抚育管理费 |
三年 |
||
|
1 、抚育浇水 |
亩 |
420 |
包括修枝、施肥、除草 |
23 小班
|
项目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
一、苗木费 |
34860 |
||
|
榆树(H0.8-1M) |
株 |
34860 |
|
|
二、整地 |
|||
|
0.6cm ×0.6cm×0.6cm |
穴 |
34860 |
|
|
三、栽植费 |
株 |
34860 |
包括覆膜、施肥 |
|
四、抚育管理费 |
三年 |
2.3 技术要求:
2.3.1 、苗木质量要求
造林苗木均为无病虫害,无机械损伤,符合设计要求的优良苗木。具备“两证一签”。
2 .3.2、造林整地要求
(1)整地时间
整地时间为2012年春季4月中旬。
(2)整地方式及规格
全部采用穴状整地,规格为1×1×1m。整地穴应呈品字形排列。
2.3.3 、苗木保护和处理
栽植苗木成活的关键在于保护苗木体内的水份,在起苗,包装、运输、造林地假植等工序中必须加强苗木保护。
2.3.4 、栽植要求
坐水栽植,栽植时先回填部分表土苗木直立穴中,深浅适宜,保持根系舒展,分层填土、踏实,覆膜,针叶树种要带土坨,土坨直径是树木地径7-10倍,栽植时保持土坨不散,施肥0.1立方米,以保证苗木的成活。
2.3.5 、抚育要求
浇水,松土锄草,病虫害防治、修枝,防止人畜破坏是造林成活的关键。
(1)松土除草:造林初期幼林抵抗力弱,松除草次数宜多,后期应逐渐减少,发挥林地防风固土、降尘、吸尘能力。一年除草两次,第一次在7月前后,第二次在8月下旬。
(2)浇水:造林时坐2次水,造林后3个月以内再浇6次水,以后视具体情况进行浇水。
2.4 、建设进度要求
项目建设期限:2012年5月15日前完成主体工程内容,当年成活率达到90%以上。2013年、2014年进行补充完善,2014年9月15日前进行总体完工验收。
2.5 、造林工程开工时应提交的资料:
1 .所需 苗木 的产地、品种、规格、数量一览表;
2 .平整土地面积及施工方案;
3 .造林过程中的苗木保护措施;
4 .造林工程质量保证;
5 .其它。
2.6 、质量保证期:3 年
第四部分 合同格式及条款
1 、定义
本合同中和附件中所用的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1 “采购人”系指需方法定名称( 锡林浩特市林业水利局 )
1.2 “供应商’’系指 中标 商法定名称。
1.3 “采购代理机构”系指锡市政府采购中心。
1.4 “合同所系工程”系指 供应商 、需方双方签署的 工程 。
1.5 “合同价格”系指根据合同规定, 供应 商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需方应付给的价格。本合同价格为不变价格。
1.6 “合同所需 产品 资料”系指 供应 商根据招标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产品、规格资料及其他材料。
1.7 “服务”系指根据合同所含招标文件中技术规范要求的规定 供应 商承担与工程等有关的服务。
2 、合同标的
2.1 合同标的为第三部分“技术规范和要求”中所列的全部项目。
3 、服务范围
3.1 服务范围详见第三部分《技术规范和要求》。
3.2 合同服务范围包括了所有所需 产品 的供货、验收及提供技术资料,如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发现有任何漏项和短缺,在清单中并未列入但确实是 供应 商货物范围中应该有的,并且是满足第三部分《技术规范和要求》 对合同产品的质量保证要求所必须的,均应由 供应 商负责将所缺的产品材料等补上,且不发生费用问题。
4 、合同价格
本合同价格即合同总价为 人民币(小写: )。如出现变更增减, 供应 商、需方和采购代理机构三方签字认可为准。
合同价格为完税商品验收合格后的一切费用。
5 、验收日期: : 工期:2012年5月15日前完成主体工程,2012年5月16日-30日第一次验收
6 、结算方式
6.1 本合同结算货币种类为人民币。
6.2 本合同的付款采用:支票、电汇或汇票。
6.3 付款方式:按以下时间顺序由锡林浩特市政府采购中心统一结算:
按合同规定的标准和时间,各项工程经需方组织有关部门进行检查验收,工程款以实际工程量为准:验收后,支付工程款,40%即( )万元,第二年,在验收质量,达到合同要求,中标方出具全部产品的商业发票后30日内支付工程款的30%即( 万元)),第三年,经最终验收后支付工程款的30%;
6.4 采购人将在评标、定标中鼓励比上述结算方式更有利于采购人的结算方式。
7 、质量保证
7.1 工程设备等质量保证期为三年。
7.2 在此保证期内, 承包商 应对工程等达不到上述要求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负责,费用由 承包 商负担。
8 、 检查验收
8.1 造林工程按时完工后,由承包商需方共同分年度验收。
8.2 造林过程及竣工后,在各环节中逐项进行验收,内容包括苗木质量、整地规格、栽植技术措施、抚育强度、成活率等方面的验收。
8.3 工程 验收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乙方应按照验收记录进行整改。
8.4 最终验收应在 造林工程达到交付期 后,由 承包 商、需方会同有关专业部门按标准及技术要求验收。参照有关国家和行业标准及招标文件中所提出的要求验收,如果 承包 商实际执行的标准高于国家和行业标准,则按 承包 商所执行的标准验收。
9 、不可抗力
9.1 如果双方任何一方由于战争、严重的火灾、水灾、台风和地震以及其它双方同意属于不可抗力的事故,致使影响合同履行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
9.2 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尽快通知另一方,并在事故发生后7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用特快传递寄给另一方。如果不可抗力影响时间延续30天以上时,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10 、税费
10.1 根据现行税法对 承包 商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 供应 商负担。
10.2 本合同价格为含税价。所有税费(包括保险费)已全部包含在合同价格内,由 承包 商承担。
11 、合同争议的解决
11.1 在执行本合同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 承包 商、需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任何一方可以向法院提出诉讼。
11.2 在法院审理期间,除正在进行法院审理的部分外,本合同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
12 、违约终止合同
12.1 在 供应 商违约的情况下,为利于采购人采取补救措施以减轻损害,采购人可向 供应 商发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的书面通知书:
(1) 承包 商未能按合同规定的限期或在采购人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部分或全部服务;
(2) 承包 商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任何义务。
12.2 如果根据上述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采购人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改变 承包 商,且原 承包 商应对变换过程中所超出的费用部分负责。如终止部分合同, 承包 商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部分。
13 、破产终止合同
如果 承包 商破产,采购人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通知 承包 商终止合同,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采购人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补救措施的权利。
14 、合同的变更和修改
14.1 本合同一经生效,合同三方均不得擅自对本合同的内容作任何修改。但任何一方均可以书面形式对合同内容向对方提出变更、修改、取消或补充的建议。经三方签字确认方可生效。
14.2 若上述变更导致了 承包 商履行合同的费用或所需的时间发生变化,应对合同价格或交工期进行合理调整,同时应相应修改合同。
14.3 任何对合同条款的修改均应由 承包 商、需方及采购代理机构三方协商一致后签署书面的合同修改协议或合同补充条款并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15 、适用法律
本合同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法律进行解释。
16 、合同生效及其他
16.1 本合同在 承包 商、需方及采购代理机构三双方盖章签字后即开始生效。
16.2 本合同一式4份,需方、 承包 商各执1份,采购代理机构存档2份。
16.3 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中高于招标文件和合同条款的技术指标和承诺、评标答疑记录及中标通知书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附件一
中标方应提供的技术资料、服务及质量保证
1 . 承包 商在合同签订后5日内向需方、采购机构通报仪器设备计划安排情况,提供本合同数量、品种等相关的技术资料,投标苗木及设备样品。
2 . 承包 商开工时必须提前通知需方作好现场监督及技术指导工作,交工时必须提供如下文件及附件:
2.1 ;苗木栽种清单;
2.2 ;产品合格证书符合设计苗木的“两证一鉴”
2.3 ;苗木检验报告
苗木运抵现场时需方要有技术人员在现场进行检验,检验内容包括苗木 品种、 数量、质量等级、技术资料等,并在“所需苗木验收单”上签字。验收过程中发现短缺等, 承包商 须按照验收记录按期补齐,费用由 承包 商承担。由于苗木设备短缺、损坏、质量达不到要求等原因,所造成的损失由 承包 商承担。
3 .从现场整地开始到浇水载苗、培土浇灌等工程完工为止, 承包 商应派有经验的技术人员在现场负责技术服务、验收等工作,处理现场出现的有关问题。
4 .在质量保证期内出现的质量问题, 承包 商接到通知当日内到达现场,负责及时修补或更换,使其达到合同中规定的质量标准及技术要求,并承担相应损失。由于需方责任造成的缺陷, 供应 商负责修补或更换,合理收费。
5 .中标方承诺的其他服务及保证。
合同附件二
违约责任及其他
1 .延误交付产品期限
如因非需方的原因, 承包 商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交付工程(不可抗力除外),需方有权按下列比例向 承包 商收取违约金: 迟交1周,每周违约金金额为合同总价的1%;
迟交2周,每周违约金金额为合同总价的2%;
迟交2周以上,每周违约金金额为合同总价的3%;违约金总金额不超过合同总价的20%。
迟交产品需方要求的标准有重大影响时,收取违约金总额可超过合同总价的20%,同时需方有权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供应 商支付迟交违约金,并不解除按合同所规定的相应义务。
2 .延误提供服务 .
由于 承包 商原因,达不到合同附件一规定的服务要求,视造成的损失的严重程度进行赔偿。
3 .因需方原因要求中途终止合同,需方应向 承包 商偿付违约金,金额为未执行部分价格的2 O%,并赔偿 承包 商由此产生的直接经济损失。
4 .因 承包 商原因不能执行合同, 供承包 应向需方偿付违约金,金额为不能执行部分价格的2 0%,并赔偿需方由此产生的直接经济损失。
招 标 文 件
附 件 部 分
招标文件附件1
投 标 书(格式)
内蒙古锡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中心:
我们收到你们( 标书编号 )招标文件,经详细研究,我们决定参加投标。
1 .愿按照招标文件中的要求工程设备服务,总价为人民币(大写): 明细见《投标工程明细及价格表》。
2 .如果我们的投标被接受,我们将履行招标文件规定的每一项要求,按期保质完成产品验收
3 .我们同意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采购机构要求的所有资料。
4 .我们完全理解你们不一定要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5 .我方愿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履行自己的全部责任,承认并遵守第四部分:合同条款。
6 .所有有关本标书的函电,请按下列地址联系: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投标人名称(公章) 授权代表:(签字) 法人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招标文件附件2
法人代表授权书(格式)
( 采购机构):
(投标人全称) 法人代表
授权(全权代表姓名及身份证号码)为全权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 (招标文件编号、项目名称) 项目招标活动,全权处理投标活动中的一切事宜。
法人代表签字:
投标人全称:(公章)
年 月 日
招标文件附件3
唱标一览表(格式)
投标人全称:
(1)投标 总价为人民币大写: 小写:( )。
其中: 第1至第20标段分别报价: 人民币大写: 小写:( )。
, ( 2 )此表装入一个密封的小信封内,再装入投标文件正本的密封袋中。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
招标文件文件附件4
招标小班明细及价格表(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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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规格 |
数量 |
单位 |
单价 |
合计 |
供货日期 |
|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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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必须按照第三部分工程设备顺序依次报价;
(2)此表放入投标文件中。
招标文件附件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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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格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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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 |
主管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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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类型 |
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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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简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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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优势及特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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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概况 |
职工总人数 |
人 |
工程技术人员 |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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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工人 |
人 |
经营人员 |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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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 |
万元 |
资金性质 |
生产性 |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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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生产性 |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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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资金 |
万元 |
资金来源 |
自有资金 |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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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 |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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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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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指标 |
年份 |
利润(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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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 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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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 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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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附件6
企业资格、资信证明等文件
1 .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一般纳税人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2 . 法人代表授权书。
3 . IS09000质量保证体系认证书(复印件)。
4 . 投标企业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5 . 投标企业获国优、部优、省优证书(复印件)。
6 .投标企业五年及以上业绩一览表,有效合同和用户反馈意见表(复印件)。
7 .企业资信证明及2009年和2010年的财务报表。 (提供**出具的资信说明,或提供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报告)
8 .投标人的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开户**及账号。
9 .投标作业设计、检验及验收标准,投标技术资料以招标文件第三部分《技术要求及标准》的要求为准。
10 .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文件。
11 .投标人认为应提供的其他有关文件。
12 .质量保证措施。
13 .关于投标所用产品的来源情况
14 .投标所用产品质量鉴定证书、检验报告
15 . 营业执照 **以上(含**)企业资质证书。
第五部分 锡市政府采购中心
锡林浩特市城防林工程 采购合同
采购人(需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中标商(承包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采购代理机构: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中标方、需方和采购代理机构三方根据 XSCG2012-GK002 号招标项目“锡林浩特市城防林体系工程公开招标”采购结果和招标采购文件的要求,并经三方协商一致,订立本采购合同。
一、 合同文件: 招标采购文件、投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二、 合同金额。
工程等总价: 人民币(元)
以上价款以人民币进行结算。当发生变更或增减时,以三方签字认可后合同价款方可作相应调整。
三、所需 工程 质量要求及供方对质量负责条件和期限:
承包商承担的工程式等符合国家 产品技术 检测标准,符合招标货物一览表中要求的规格和质量要求。承包商所完成的产品质保期为三年,在三年的质保期内非因需方的人为原因而出现产品质量问题的,由承包商负责,并承担实际费用。承包商不履行合同的,按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处理。
四、投标书中以招标采购文件限定时间为准。
五、保修条款:
1 、质保期:三年
2 、质保期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方承担。
六、付款方式:
1. 按合同规定的标准和时间,各项工程经需方组织有关部门进行检查验收,工程款以实际工程量为准:验收后,支付工程款,40%即( )万元,第二年,在验收质量,达到合同要求,中标方出具全部产品的商业发票后30日内支付工程款的30%即( 万元)),第三年,经最终验收后支付工程款的30%;
2. 锡林浩特市城防林体系工程 款由内蒙古锡市政府采购中心统一支付。
八、违约责任:
1 、 需方无正当理由拒绝 验收 产品,拒付货款的,需方向承包商偿付工程等款总值的百分之三十违约金。
2 、需方逾期支付工程款的,需方向供方偿付欠款总额千分之五的违约金。
3 、承包商所交付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标准的,需方有权不予 验收 。承包商向需方偿付货款总额的百分之三十的违约金。
4 、承包商不能按期交货,承包商向需方支付工程设备款总额百分之三十的违约金。
5 、承包商逾期交货的或不能按期完工的,承包商向需方每日偿付货款总额千分之五的违约金。
九、因工程设备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政府有关部门或其指定的技术单位进行质量鉴定,该鉴定结论是终局的,承包商、需方双方应当接受。
十、本合同发生争议产生的纠纷,由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需方所在地法院诉讼。
十一、本合同一式四份,承包商、需方各执一份采购代理机构二份,均具同等效力。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三方可以补充协议的形式加以补充。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附件 工程采购明细表:
承包商 : 采购人:锡林浩特市林业水利局
地 址: 地 址: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开户行: 联系电话:
**: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联系电话: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采购代理机构:锡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锡林浩特市经济开发区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电 话:0479-8222631
开户**:锡林浩特建行额尔敦路第二分理处
帐 号:15001656639052501965
收款人::锡市政府采购中心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后附图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