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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补贴绿色建筑运行标识 返还购房者契税
来源:中国房地产报  时间:2014-3-25

       2月底,由厦门市建设管理局、市发改委、市经发局制订的《厦门市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出台,其迈出了探索性的一步:对建设单位、设计单位、购房者均有不同形式的政策鼓励,但这一切的前提是“项目获得绿色建筑运行标识”。

       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上海分院一位专家告诉中国房地产报记者,相比其他地方的绿色建筑方案而言,厦门市的《方案》是确定重点、创造亮点的一个探索。

       《方案》主要制订者之一的厦门市建设与管理局副局长林树枝则表示,厦门市除了首次提出返还购房者部分契税之外,还将从今年起住宅项目全部推行一次装修到位,并配备餐厨垃圾处理系统。

       补贴运行标识强化绿建落实

       相对普通住宅,绿色建筑会产生一定的增量成本,因此之前国家出台政策要求给予绿色建筑每平方米相应的补贴,但这个补贴一直没有落地。有业内人士称,除了补贴对象有争议外,最大的原因就是当前的绿色建筑基本上都是设计标识,拿到运行标识的很少,如果只是在设计层面绿色了而运行时不绿色,对这种水平的建筑进行补贴,则是更大的浪费,不利于行业发展。

       厦门市此次方案中的补贴方式在全国范围中首次将“运行标识”作为前提。《方案》指出,从今年1月1日起,对主动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并取得运行标识的存量土地的民用建筑,实施奖励。

       林树枝称,对于设计标识开发商很积极,因为对售楼的宣传有利,但之后的运行标识要等到建筑物竣工以后投入运行1年才能参评,这时候房子都已经卖给业主了,后期运行管理获得的收益也归小业主所有,所以开发商的积极性不高。但绿色建筑的真正落实,是要看运行过程的能效数据。“为了督促建筑设计标识的落地,厦门此次补贴针对的是获得运行标识的住宅项目。”

       相比较厦门市补贴最终拿到运行标识的民用建筑,山东省2013年实施的绿色建筑补贴则是分阶段进行:项目获得设计标识时,可以拿到30%的奖励资金;项目竣工验收后,经现场核查实际建设与设计一致的,可再获得相应星级的30%的奖励资金;项目获得运行标识后,获得剩余的40%奖励资金。

       “无论是分期补贴,还是最终结果补贴,可以看出目前各地已经开始强调运行过程了,这是好事情。”上述专家表示。

       返还业主契税促其倒逼房企

       《方案》针对获得绿色建筑运行标识住宅项目的具体奖励模式是:对购买二星级绿色建筑商品住房的业主给予返还20%契税,购买三星级绿色建筑商品住房的业主给予返还40%契税的奖励;对一星级绿色建筑(住宅),给予建设单位每平方米30元、且不高于当年中央和省级政府对二星级绿色建筑补助总额的70% 的市级奖励;二三星级绿色建筑(住宅)根据中央和省级政府当年的补助标准总额,按1:1给予建设单位市级奖励;对除住宅、财政投融资项目外的星级绿色建筑,给予建设单位每平方米20元市级奖励。

       据了解,厦门此次提出返还购房者部分契税在全国范围还是首次。林树枝表示,奖励小业主,一方面是鼓励大家购买、认可绿色建筑,通过市场层面带动开发商的积极性;另一方面,只有获得运行标识的建筑才能拿到补贴,这样调动业主的积极性,主动配合绿色建筑运行的各项措施,此外也会倒逼开发商从设计标识到运行标识过渡。

       据林树枝介绍,目前厦门市推行绿色建筑有良好的基础,早在2010年厦门市保障房就已开始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如今厦门领军的开发商,比如在厦门新建建筑的项目已经开始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厦门本地最大的开发商建发集团也正在积极地推行绿色建筑。

       上浮10%设计费

       “对消费者、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均有不同形式的政策鼓励,特别是‘绿色建筑项目的设计费可上浮10%的收费额’的提法,对于绿色建筑纳入前期规划设计有很好的导向意义。”上述专家评价。

       林树枝指出,设计费可上浮10%收费额主要是指财政投融资建设的项目。在现阶段绿色建筑项目设计一般由设计院与咨询单位共同来完成,但财政投融资项目的设计费一般采用包干制,在设计费固定的前提下,设计院的利益就会受损,从而降低参与绿色建筑项目的积极性。设计费用的上浮,这样既可以保证设计院的利益不受损,咨询单位也可以获得发展。

       另一方面,随着绿色建筑的逐步推广,设计院独自做绿色建筑设计是未来发展趋势,但是相比较于普通设计,项目的绿色设计会增加很多工作量,在设计费用上浮的情况下,设计院就会愿意去做绿色建筑项目的设计。

       不过,来自福建建筑科学研究院的一位绿色建筑咨询师告诉中国房地产报记者,本次方案在政策鼓励方面比较明确,但还是缺少实施细则,比如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增量成本方面,并没有说明是否可以通过概算明细来获取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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