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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盖进绿化带 城管执法大队依法拆除
来源:光明网  时间:2014-7-16

    7月14日下午,北京市某城管执法队联合街道、公安等部门对阜石路绿化带内的一桩违法建筑进行了拆除。

  日前,该执法队接到群众举报,苹果园地铁交通枢纽工程周边的绿化带里存在违法建设现象。执法队员到达举报群众说的地点时发现,该建筑为彩钢结构,紧邻高压线,不仅盖在了绿化带里,还将几株雪松树苗盖进房内,并在树苗附近浇筑水泥铺设地板。不仅破坏了植被生长,还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经过向有关部门核实,该建筑确定属于违法建筑。

  随后,执法队员联系上该建筑的屋主,要求屋主到分队接受调查,并责令其将该建筑自行拆除。截至7月14日,该屋主并未理会执法队员的要求,自行拆除绿化带里的房子。7月14日下午,执法队对该违法建筑进行了依法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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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第四章第二十七条规定:

  对未经批准建设的影响市容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责令限期拆除;逾期未拆除的,经市或者区、县人民政府批准后,予以强制拆除,并可对建筑物按照建筑面积处每平方米3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可对构筑物、其他设施处工程造价1倍的罚款。

  《北京市绿化条例》第五章第五十条规定:

  禁止下列损害绿化的行为:

  (一)在树木旁或者绿地内倾倒、排放污水、垃圾、渣土及其他废弃物;

  (二)损毁树木、花草及绿化设施;

  (三)在树木或者绿化设施上悬挂广告牌或者其他物品;

  (四)在绿地内取土、搭建构筑物;

  (五)在绿地内用火、烧烤;

  (六)其他损害绿化成果及绿化设施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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