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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护绿立法
来源:中国建筑绿化网  时间:2015-5-13
    4月30日,福州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福州市园林绿化管理条例》,将上报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后颁布实施。相比现有园林法规,该条例对破坏园林绿化行为加大了相关处罚力度:在园林绿地上停放车辆,处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树木移植砍伐应在现场显著位置设置公示牌进行公示等,亮点颇多。
    据了解,福州现有园林法规,对车辆停放绿地,并未作出专门规定。执法队员遇上机动车侵绿时,只能参照擅自占用城市园林绿地的相关处罚规定进行换算,对于一般的私家车,违规停放绿地的处罚金额都在200元左右。可有人对此并不在乎,以致福州多条主干道的绿化带,遭机动车反复碾轧破坏,成了“停车场”。
    我国经济高速增长30多年来,由于忽视发展所带来的外部性,付出了过大的环境代价,从空气污染到水土污染到噪音污染,公众抱怨一直不绝于耳。近年来,相关环保立法和规定越来越受重视,污染治理既要防治污染,也要保护绿化。福州市为针对违法停车和树木砍伐立规,是以小见大,对人们不以为意的危害绿植的日常行为提供硬约束,有助于培养环保意识和守法意识。
    就遏制违法停车,要重罚,恐怕也还要解决城市停车场(点)发展严重滞后、短缺的格局,尤其是在老城区和中心城区以及人流相对集中的医院、**、机关等公共场所和部分住宅小区,是“一位难求”。只有疏堵并重,才有绿地生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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