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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启动海绵城市建设 今年内将建出示范区
来源:南方网  时间:2016-10-26

以“小雨不积水,大雨不内涝,水体不黑臭,热岛有缓解”为目标的海绵城市建设在惠州正式启动。日前,《惠州市海绵城市建设工作方案》颁布实施,计划通过海绵城市建设,提升雨洪管理能力,最大限度地降低城市开发建设对生态环境影响。方案提出,到2016年底,市区建成5平方公里海绵城市示范区;到2020年底,市区建成50平方公里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区。

“海绵城市的建设目标是要将城市建设成具有吸水、蓄水、净水、释水功能的海绵体,提高城市防洪排涝减灾的能力。通俗来说,‘小雨不积水,大雨不内涝,水体不黑臭,热岛有缓解’。”东时记者从市住建局了解到,海绵城市的建设对于普通市民也有切身的影响。

该方案提出,通过海绵城市建设,提升雨洪管理能力,削减城市地表径流污染,促进雨水资源有效利用,最大限度地降低城市开发建设对生态环境影响,实现70%雨水就地消纳利用的目标。到2020年城市建成区20%以上的面积达到目标要求;到2030年城市建成区80%以上的面积达到目标要求。

接下来,我市将重点选择有条件的建筑、小区、道路、水系等项目开展海绵城市试点工程建设,形成示范效应,积累经验。通过海绵城市示范区建设,带动道路、排水、景观等规划、设计、施工整体升级,同时带动市政建设的融资模式创新、技术手段创新、管理创新等,并以点带面推广应用到各县、区的海绵城市建设。

到2016年底,市区建成5平方公里海绵城市示范区,其中惠城区建成2.5平方公里,惠阳区建成0.8平方公里,大亚湾开发区建成1.0平方公里,仲恺高新区建成0.7平方公里。到2020年底,市区建成50平方公里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区,其中惠城区建成25平方公里,惠阳区建成8平方公里,大亚湾开发区建成10平方公里,仲恺高新区建成7平方公里。

2016年起,市财政安排每年10万元市级海绵城市专项工作经费,保障海绵城市建设项目建档立卡、监督检查以及海绵城市教育培训等工作的顺利开展。2017年安排30万元海绵城市试点申报工作专项经费。

据悉,目前海绵城市还是较新的概念。今年3月份,住建部出台《海绵城市专项规划编制暂行规定》,要求各地市积极开展该项工作,并将部分城市列入试点。目前广东只有深圳和珠海被列入建设试点。

目标

小雨不积水

大雨不内涝

水体不黑臭

热岛有缓解

要求

1、新老城区

在城市的新开发区域,要全面落实海绵城市建设要求,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建筑、道路、公园、绿地、广场、河道整治等公共项目要率先落实海绵城市建设相关要求;在老城区,则要以提高人居环境为目标,结合棚户区和“三旧”改造、城市基础设施更新改造和完善等,以解决城市内涝、雨水收集利用、黑臭水体治理为突破口,推进区域整体治理,逐步达到海绵城市建设的标准要求。

2、小区与建筑

我市还将推进海绵型小区、建筑和相关配套设施建设。记者了解到,“海绵型建筑与小区”,指的是因地制宜采取屋顶绿化、雨水调蓄与收集利用、微地形等措施,提高建筑与小区的雨水积存和蓄滞能力。小区露天步行道、园路等应采取透水铺装,绿地要采用雨水花园等形式,建设蓄存雨水的景观水体设施或其他相应设施。方案还要求已建的建筑与小区应结合实际,逐步进行改造,以达到低影响开发要求。

3、公共设施

在公共设施方面,还将推进海绵型道路与广场建设,改变雨水快排、直排的传统做法,增强道路绿化带对雨水的消纳功能,在非机动车道、人行道、停车场、广场等推行使用透水铺装,推行道路与广场雨水的收集、净化和利用,减轻市政排水系统压力;加强海绵型城市绿地与公园建设,新建公园绿地、城市广场应因地制宜采取透水型铺装、小微湿地、雨水花园、下沉式绿地、植草沟、水塘等分散式消纳和集中式调蓄相结合的低影响开发设施,增强公园和绿地系统的城市海绵体功能,消纳自身雨水,为滞蓄周边雨水提供空间,构建海绵型绿地系统。

何为海绵城市

海绵城市是新一代城市雨洪管理概念,是指城市在适应环境变化和应对雨水带来的自然灾害等方面具有良好的“弹性”,也可称之为“水弹性城市”。

海绵城市国际通用术语为“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构建”。下雨时吸水、蓄水、渗水、净水,需要时将蓄存的水“释放”并加以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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